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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4年1月招聘18名下属公司业务人员的公告

wow321wow 2024/3/3 7:25:35 3594 0

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县属国有企业,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公司旗下公司业务人员18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表。
1.旗下贸易、商贸、劳务公司业务员8名。
公司名称
业务主管
办公室文员
财务
忻城青云贸易有限公司
1
办公室负责人1人
办公室文员1人
财务主管1人
出纳1人
忻城三木融合贸易有限公司
1
忻城县国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
广西芝州鹤岭商贸有限公司
1
合计
4
2
2
2.旗下子公司业务人员10名。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1
忻城县产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员
1
2
忻城青云矿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室文员
2
3
忻城青云矿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员
2
4
忻城县农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
2
5
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
1
6
项目管理员
2
合计
10
二、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3.心理、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犯罪记录,无重大失信记录。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8:00
报名邮箱:18077279009@163.com
报名时需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料: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1.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下属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其他格式简历、报名表无效。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所有报名资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标号,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请按照“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填写,标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报名。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址: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古乐路北二巷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106室(原都乐村乐滩电厂办公大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和履历评价,审查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办公室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审查不通过者不再通知。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回,公司承诺对报名人员及资料保密。
(三)综合面试
1.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测评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认政审对象。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面试人员情况均不符合岗位需要,招聘岗位容缺。
3.建立公司人才备选库。根据面试成绩,按本次招聘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将合格线以上的对象列入公司人才备选库,有效期1年。在有效期限内,如公司岗位有人员空缺,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程序考核调岗聘用。
招聘相关通知等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不通过者不再通知。
(四)政审
按照面试、综合评审情况,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组织政审考察。应聘人员如不同意,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体检一般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录用、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综合评审、政审情况、体检情况,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聘用期从试用期起计算),办理入职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薪酬待遇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二)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0772-5511131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xxc.gov.cn/zfxxgk/fdzdgknrsxx/klzp/t17878571.shtml